然而,您知道嗎?公益彩券的盈餘分配款,有將近1億3000萬...,
囤積在縣政府手中,沒有發放出去!!
我們宜蘭縣在社會福利方面的表現卻每下愈況,
縣府經營的身障中心被評鑑為丙等...而...這只是是冰山的一角!
聰賢從縣議員友人這邊,取得一份統計數字,
說明了縣府不僅違法動用公益彩券的盈餘,而遭審計部的糾正,
更有高達一億三千多萬的經費尚未執行...造成「縣府肥滋滋、社福苦哈哈」的窘境。
這個表格當中,在95、96、97會計年度當中,縣府將公益彩券的盈餘,
支付給社區經費...金額高達1,828萬元。
社區經費???是什麼意思???
社區經費多為社區發展之活動、服裝、餐飲…等等之經費補助,
當然,有的政治人物多喜歡補助這類活動,因為社區的民眾容易感受到"善意",
也就是俗稱的"綁樁腳" 的一種方式。
當然,社區的發展需要經費,但是,這應由縣府原有的預算中支付,
是屬於"本預算"之內的經費,
然而...公益彩券盈餘,卻刺弱勢團體的救命錢!!!
這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情!!
根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明文規定:
「…各種公益彩券發行之盈餘專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、全民健康保險準備及社會福利支出之用,
其中社會福利支出,應以政府辦理社會保險、福利服務、社會救助、國民就業、醫療保健之業務為限……」
這筆經費都用錯地方,也被監察院的審計室來函糾正!
一個有社福背景的縣長,竟連社會福利與社區發展都分不清楚...真是可悲!!
另外...根據財政部國庫署所公佈的
「96年~98年度公益彩券盈餘分配辦理社會福利事業情形總彙表」當中,
截至98年6月30日止,宜蘭縣當支用卻未運用之彩券盈餘高達1億3千190萬元,
審計室在公文中清楚的寫著「宜蘭縣政府對於盈餘運用,尚無創新及實驗項目」,
換言之,縣府沒有能力提出有效、符合社福支出的項目,
現在的宜蘭縣政府....在社會福利方面執行不力!!
各位知道,今年是選舉年....縣府積壓了1億多元的彩券盈餘未使用,
這筆彩券盈餘...將有可能會變成選舉的綁樁腳費用...
說真的....公益彩券盈餘並非縣長私人可動用之經費,
應合法地、妥善地運用以嘉惠、照護弱勢團體,
以免縣府掌握大量經費違法亂用,而真正需要這筆經費的弱勢團體卻要時時面對斷炊的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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